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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费用计算器
按财资〔2022〕136号自动分档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应提取金额:营业收入法(超额累退)/ 建设工程造价法 / 非煤矿山产量法,可打印或导出。
营业收入法
建设工程造价法
非煤矿山产量法
企业名称
*
年度
企业类型(营业收入法)
机械制造企业
冶金企业
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
烟花爆竹生产企业
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
电力生产企业
电力供应企业
交通运输企业(普通货运业务)
交通运输企业(客运、管道运输、危险品等特殊货运)
军工危险化学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
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
军用舰船(含修理)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
飞船、卫星、军用飞机、坦克车辆等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
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
工程类别(造价法)
矿山工程
房屋建筑工程
铁路工程
城市轨道交通工程
水利水电工程
电力工程
冶炼工程
机电安装工程
化工石油工程
通信工程
市政公用工程
港口与航道工程
公路工程
石油天然气开采(钻井、物探、测井等,按直接工程成本)
矿山/矿井类别(产量法)
金属矿山(露天)
金属矿山(地下)
核工业矿山
非金属矿山(露天)
非金属矿山(地下)
小型露天采石场(年生产规模≤50万吨)
煤(岩)与瓦斯突出、冲击地压矿井
高瓦斯、水文地质复杂、容易自燃煤层矿井
其他井工矿
露天矿
原油
天然气
上一年度营业收入(万元)
建筑安装工程造价(万元)
当月原矿产量(吨)
计算提取金额
使用要点:
营业收入法: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分档(超额累退)或固定比例计算,本年度逐月平均提取。危险品 4.5%起、冶金 3%起、机械制造 2.35%起、烟花爆竹 4%起、民爆 4%起、电力生产 3%起、电力供应 0.5%起;交通运输按业务固定比例(普通货运 1%、客运/管道/危险品特殊货运 1.5%)
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依据,按工程类别比例提取(矿山工程 3.5%、房屋建筑工程 3%、市政 1.5%等),竞标时不得删减
产量法按当月产量提取:非煤矿山(金属露天 5、金属地下 15、核工业 25、非金属露天 3、非金属地下 8、小型露天采石场 2 元/吨)、煤炭(突出/冲击地压 50、高瓦斯等 30、其他井工 15、露天 5 元/吨)、原油 20 元/吨、天然气 7.5 元/千立方米
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(费用)中列支,专款专用:安全防护设施、防护用品、培训教育、应急器材、安全责任保险等,不得挤占挪用
依据:财政部 应急部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》(财资〔2022〕136号)